我是东部新区董家埂镇的村民,结婚后到村上咨询婚迁问题,被告知需要办理居住证并满三年才能迁户口,这是为什么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您申请将您市外户籍妻子迁入本市,2020年结婚,有成都市内未满3年居住证,无成都市内社保,迁入地房屋产权为您本人所有。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关于“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为: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直系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已告知您“夫妻投靠”政策及所需全部材料,请您符合条件后携带“夫妻投靠”所需全部材料到“三岔一站式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0月14日15时49分,与您电话告知,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