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原告就被告,而我一个哺乳期妇女带个孩子难道要往异地才能维权吗?曾向多部门求助,可结果只是助长了男方嚣张气焰,而我和孩子只能长期受男方折辱,曾向妇联求助,妇联却从不问我妇幼着想,不问我妇幼情况,我说东,他们做西,让男方更是嚣张跋扈,难道非要逼死我们闹出人命才有人管吗?一分生活费没给孩子,没照顾孩子,还天天辱骂,恶意影响孩子作习,是想闹出人命才有人出面吗?若再无人去除这嚣张气焰,我想离人命案也不远了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妇女联合会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妇联工作人员从3月9日开始至8月4日多次与你们夫妻双方沟通调解,您丈夫同意将小孩抚养费由800元/月提高到1000-1500元/月,但您未提供转帐方式,并将他的联系方式拉黑。8月4日,市妇联受您丈夫口头委托与您联系,您要求妇联不要联系您与您家人,不要管此事。对此,我们尊重您的意见。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以上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广元市妇女联合会详询,联系电话:0839—326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