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投诉的就是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未在致和镇梅花村2组公示过征地公告,并且梅花村村书记,2对队长也都不知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过任何公告公示,管理梅花村的村书记都不知道有征地公告,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怎么避开村书记队长作出的征地公告?还是说现在征地不需要征地所在村组所有人知道,同意,就可以强行征地了?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致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第七条关于健全征地程序的规定,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0日在来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对彭府发〔2020〕5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且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已公布彭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彭府公〔2020〕5号。
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向您进行了回复。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