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长余先河 » 非法生产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非法生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0-09 14:45 已回复

领导:

您好。我是泸天化的员工,现居住在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附近。向领导举报他们公司违法行为:

首先泸州巨宏的生产产品目录: 2—甲基戊醛、桥式四氢、2─甲基─2─丁醇(叔戊醇)、2─甲基─3─丁炔─2─醇(甲基丁炔醇)、2─甲基─3─丁烯─2─醇(甲基丁烯醇)、3─甲基─3─戊醇、3─甲基─1─戊炔─3─醇(催眠醇)、2,5─二甲基─2,5─己二醇(己二醇)、2,5─二甲基─3─己炔─2,5─二醇(己炔二醇)等系列产品。其中2-甲基戊醛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中被明确列为危险化学品。记录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第57页,截屏如下:

但是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2-甲基-3-丁炔-2-醇,1000t/a相关链接如下:

http://yjj.luzhou.gov.cn/ggl/content_569040 请领导一定去核实,他们有非法装置。

       其次2—甲基戊醛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丙醛和氢气,这是他们公司网站给出的生产工艺:http://www.lzjuhong.com/news/396.html其中氢气是我们公司(泸天化)常年提供的。他们产品目录中的其他产品也均不使用高压氢气,并且丙醛和氢气也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中。尤其氢气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最后他们公司居民区生产又没有处理三废的能力,只能偷排污水和废气。我们附近居民每天都生活在异味中,不堪其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纳溪区应急局 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20 17:1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生产”的留言收悉,经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和纳溪区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生产产品的问题
经纳溪区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2-甲基-3-丁炔-2-醇,有效期:2019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生产、销售:2-甲基-3-丁炔-2-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5月4日)、桥式四氢(该项不含行政许可及国家限制和禁止的经营项目);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钢材、建材、五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3年7月15日,原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四川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加氢工艺自动化控制安全改造项目的验收意见》中同意该项目验收,可投入使用。
2020年10月13日下午,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2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该公司2-甲基-3-丁炔-2-醇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其余装置均处于停用待搬迁状态,8台停用反应釜上的阀门、连接管道、电机及安全附件已拆除,企业制定有搬迁拆除计划。纳溪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关于“三废”处理的问题
经纳溪区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有年产1000吨甲基丁炔醇和600吨桥式四氢生产线各一条。该公司产品桥式四氢在生产过程中会无组织排放少量异味气体,会导致企业生产时周边存在一定的异味。经督促,该公司现已停止运行桥式四氢生产线,并已拆除该生产线反应釜相关阀门和电机。
该公司甲基丁炔醇生产线运行时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废水主要为冷凝水和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水,冷凝水经循环水站冷却后回用,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转交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闪蒸气、不凝气和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其中闪蒸气、不凝气送回混合气柜回用。危险废物主要为釜底物和残渣,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纳溪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循环水站运行中,废水留存于收集池内;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根据该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锅炉尾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规定;混合气柜运行正常;修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了记录台帐,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转移处置执行了联单制度。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纳溪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并及时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自行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