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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咨询】春熙路强买强卖鲜花事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0-06 21:26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近期在各大视频平台上,看到锦江区春熙路强买强卖鲜花事件,我我已在问政四川平台上,看到2019年就已经有投诉事件发生,处罚决定我认为并没有根治这种现象,本人于2019年12月份末也曾遭遇这样的事情,一年了过去了,这样的事情不但没有得到有限遏制,且小商贩更加变本加厉,正值国庆假期,四川是旅游超级大省成都更是排面城市,春熙路又更是地标建筑,全国各地人民都来旅游,遭遇这样的强买强卖鲜花事件,小则强行买卖,重则破口大骂,实在是极大的抹黑成都整个城市的形象!我想请问各位领导 这种小商贩是否存在违规?是否需要正规的营业执照才能营业?这种抹黑我们成都整体形象的事件,希望市政府区政府大力整顿,切不可认为是一件小事,否则对不起这些年成都一直营造的整体形象!切,切 切!各位领导辛苦你们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13 10:5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公安分局、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锦官驿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卖花女”大多以年轻男女作为售卖对象,先以给女孩送花为名,继而找同行男伴收取买花费用,大多男青年因顾及“面子”而付款买花。
一直以来,锦官驿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持续进行整治,收缴和暂扣10000余朵花。2020年10月4日起,锦官驿街道办事处针对此类现象每日开展诚信经营联合整治相关工作,发现“卖花女”立即处置,执法队员平均每日收缴各类鲜花3-4束(每束30-40朵),劝诫10余次。国庆期间,我们收缴和暂扣800余朵花。
10月7日、8日两天,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体旅局、春熙路街办、锦官驿街办加强在春熙路、红星路、太古里片区巡查,发现有卖鲜花的小贩遂上前劝导其离开,并对其耐心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很好地遏制了这种强买强卖鲜花的现象。
针对您反映在春熙路强卖花套路的情况,公安分局一是组织属地锦官驿、春熙路派出所开展治安维护工作,坚决打击强卖花等气焰。二是搜集证据,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坚决允以打击。三是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特别是在传统节假日,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游客遇到强卖花情况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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