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庆中秋小长假期间,一家人到马尔康旅游回程,10月3日11:35分左右,在蓉昌高速258公里550米处被高速监控抓拍到本人乘坐车辆川A0U4**城市越野车行车速度为125公里/小时超速行驶,随后在“交警12123APP”上获悉该超速罚款通知。
首先在高速上超速驾驶不安全,应该受到处罚,本投诉并非不愿接受处罚,而是如下原因:
(1)在12123APP上收到通知时,交通处罚部门未提供任何图片视频信息,仅文字处罚通知(已截屏上传),这样驾驶员无法确认该违法信息,在车主的要求下才重新将抓拍照片发了一张到13123APP上,希望以后一并上传抓拍照片;
(2)蓉昌高速隧道外限速基本上都是120公里/小时,此处什么原因限速80-100公里/小时?驾驶员只通行过此处一次无深刻印象,在发送处罚通知时应该多提供该处车辆前后几张照片,包括前后车辆照片以便参考,但是没有;
(3)从仅提供的仅有的一张照片来看,此处应该是一个高速出口附近,本车为直行车并没有走错车道,正常按照120公里/小时限速行驶是通常作法,为什么要限80-100公里/小时这么低的速度?
(4)这个地方是否长期出现类似违章车辆?他们是否是相同原因?在此处是否有明显合理的交通限速标志?此处这样限速是否合理?
高速交通限速的目的是为了安全,而不是为罚款而罚款。我国高速公路普遍限速120公里/小时,在交通状况良好车流量极小的情况下驾驶员基本上都是按照该限速要求来驾驶汽车的。这次违章罚款6分200元处罚很重,请相关部门核实以上信息,如可能请给予正式回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