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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求解答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0-02 11:1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于2018年来到成都,现租住于双流区九江街道一安置小区内,因为这边是安置房,房东没办法提供房产证,租房合同也是只签了一年,以后我只是按时给租金,没有再续签合同,且工作为流动性质,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样才能办理居住证。望解答,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14 12:05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因您租住在无产权的二手安置房内,不能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故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了解到您目前待业,未购买本市社保,故不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也不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条件。因此,您目前不符合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0月11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已清楚居住证办理流程。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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