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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求助】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9 17:35 已回复

你好,我是香港人,在廣東省隔離了14天后,再做核酸檢查,可以到四川嗎?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30 14:02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区防控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香港、澳门特区人员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的入境人员,可以正常往来。
综上,如果您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我省目前对境外人员的防控措施实施的是“14+7+7”的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所以建议您在广东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在广东进行14(7+7)天的居家隔离,期满后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果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您带上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前往四川更方便。
如果您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您到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
2.提前3天给街道、镇报备。
3.体温检测正常。
(联系电话:0816-2210872)

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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