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简阳市 » 简阳市简城镇升阳三社拆迁新增人员安置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求助】简阳市简城镇升阳三社拆迁新增人员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9 16:17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是简阳市简城镇升阳三社居民,2019年6月我们几户人家因空港大道项目拆迁,签订了拆迁协议和意向购房协议,并领取了拆迁费用。后我家于2020年5月合法育有一女,户口也在村上。据联系原拆迁协调人员得知,新增人口目前无法领取安置费。
目前的疑问是,近几年简阳多地多处拆迁,是否都遵循同一份统一的拆迁文件,即2017年发布的那份拆迁安置文件?据悉,同在简阳三岔三葫等地区拆迁人员,就存在拆迁后两年内新增人员仍能领取安置费的情况。故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我的孩子能否领取安置费?如果不能,为何存在这种不同的拆迁安置政策?如果不能,是否只有等待后续所在社全体拆迁才能领取安置费?希望得到您的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人民政府简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22 17:0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6月空港大道项目拆迁,已签订拆迁协议和意向购房协议,并领取了过渡费。2020年5月合法生育一女,经询问原拆迁组人员,新增人口无法领取过渡费。
反映问题:1.近几年简阳拆迁是否都遵循统一的拆迁文件?2.同在简阳三岔三葫等地区拆迁人员拆迁后两年内新增人员仍能领取安置费,自己孩子能否领取安置费?3.为何存在不同的拆迁安置政策?4.如果现在不能领取安置费,是否在全社全部拆迁时才能领取安置费?
调查处理情况:
问题1:近几年简阳拆迁是否都遵循统一的拆迁文件?
网友你好!根据社会发展,在不同时间段征地拆迁政策存在不同。在同一时间段的征地拆迁政策是保持一致的。
问题2:同在简阳三岔三葫等地区拆迁人员拆迁后两年内新增人员仍能领取安置费,自己孩子能否领取安置费?
经询问有关部门,首先,三岔已不属于简阳管辖,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拆迁政策。其次,2017年后,在简阳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以人口资格作为补偿依据,人口数以签订协议时符合安置标准的人员为准。后续新增人口不在此次协议范围内。所以,2019年6月签订了拆迁协议,2020年新增人员不能以该协议为由领取新增人员的安置费。
问题3:为何存在不同的拆迁安置政策?
根据各地区差异,不同地区是存在适合本地区的拆迁政策的。
问题4:如果现在不能领取安置费,是否在全社全部拆迁时才能领取安置费?
2017年后的征地拆迁政策是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口作为补偿依据。只要该子女户口属于升阳3组的农村户口,在今后升阳3组统征统转时,将作为有户无房的人员进行安置,并领取相关补偿。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