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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城镇户口就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9 14:45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简阳市普安乡大柏村四组村民(现禾丰镇普安社区)我向你反映的是征地拆迁安置的事。我们家于2017年底修建成安渝高速禾丰连接线是房屋拆迁,我们家六个人但是只安置了5人。我老婆高文兰没有得到安置是因为中专毕业户口迁回到普安街上空头城镇户口,公安局说城镇户口不能迁往农村所以得不到安置,领导我想问她是城镇户口有错吗?她和我结婚十几年从来没有在企事业单位上过一天班,其名个没有任何房产宅基地为什么就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我严重质疑简阳市拆迁赔偿政策合法性,据我所知这种赔偿方案实际操作中随意性太大没任何厡则可言。比如说征地公告发出很久拆迁合同都也做好的情况下还有人大量迁户口进来,户口迁过来拿着户口本到乡政府从新做拆迁合同。有些人临时找个人结婚迁户口过来也得到赔偿,请领导严查还我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10 14:18

陈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想咨询的情况,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妻子中专毕业后户籍迁移至原普安乡普新街14号,属于城镇户口,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二十三条第五款:与房屋产权登记人系夫妻关系且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配偶应纳入住房安置人员范围。经查实,2017年修建成安渝禾丰连接线时,您家被拆迁农房的产权人登记为您父亲陈衣堂名下,与《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不相符,因此您妻子不能纳入拆迁安置范围。
我们已结合相关政策于9月30日14时16分与您取得联系,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不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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