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11.22入职成都兴吉华泰印刷材料有限公司,2020.5.19离职,2019.11-2020.1未交社保,并且2020.2月社保个人和企业应交部分从本人工资全额扣除。上诉至郫都区劳动仲裁,9.25开庭,但对方律师以劳动局无权限管辖为由被驳回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图片是2019.11-2020.2月工资记录
来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成都兴吉华泰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在我区参保,通过电话联系,您告知已处理好,不再反映。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0月12日10时25分电话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