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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怎么认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8 08:09 待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原籍重庆,我在04年上大学时把户口迁出为居民户,07年我毕业无固定工作迁回农村原籍挂村集体户,我是12年9月从重庆婚迁到成都新津,我老公是农村的,他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房屋产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我的是户口是迁到他的户口名下,村组里有2/3的村民也签字同意我获得村组福利分配,请问我是这个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我可以享受村里的相关福利待遇和分配吗?我查看了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指导意见中表示,获得该资格有三种方式,一原始取得,二是婚迁取得,三申请取得。我认为我属于婚迁取得,同时我也已经写了申请,也是申请取得,三种方式我都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了该资格,现村组里说我之前购买过社保,不能享受福利分配,请问国家或者地方职能部门有这个规定或政策吗?请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最后感谢领导及时为我们老百姓解答我们心中的疑惑,这个毕竟是关系到我一辈子的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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