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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眉山市近百高一新生无法正常上学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红牙刃hd  2020-09-26 12:00 待回复

尊敬的省教育厅领导:

我们是眉山市2017级初中毕生家长,向您反映关于眉中、眉一中、仁寿一中、丹棱中学、青神中学、洪雅中学、车城中学、眉山冠城七中等(以下简称“部分高中”)违反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抢注学生学籍违法行为。

成都四七九绵中绵实等高中正规招生录取后,为孩子注册登记,谁知,却因眉山部分高中抢注,导致孩子们无法在市外高中正常注册。

一、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被录取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登记。”我们和孩子都没有到眉山部分高中办理入学手续,眉山部分高中凭什么能代我们进行注册登记?!近段时间我们都在向眉山教育局表达诉求,却一直不依法纠正。

二、眉山部分高中声称因为我们孩子曾填报过他们的志愿,于是他们就可以抢注我们孩子的学籍,这是十分错误且站不住脚的。第一,填报志愿时,初中学校要求孩子们必须填报眉山的志愿,不填不准参加中考,这是一客观事实!市教育局学籍科工作人员说,“如果学校违规要求,你们应该向教育局举报!”说得真是轻松呀,那是学校!那是老师啊!第二,违背心愿填了,幸而法律赋予了我们最终的自主权,我们可以放弃。报到的时间,我们都未去报到,眉山部分高中的老师打电话询问原因,我们如实表达放弃入学。《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开学至今早已超过两周,我们眉山部分高中又凭什么将我们孩子的学籍抢注到他们那儿不放呢?!

三,我们后来才从市教育局得知,如果我们不填报眉山的志愿,我们的孩子想到哪里去读书,就可以到哪里去读书!(有视频佐证)这一重要的消息来得多么的迟啊!学校在督促家长签《招生志愿确认表(承诺书)》时,以格式合同的形式让学生家长“自愿填报眉山市普通高中志愿……”洋洋洒洒又是禁止这,又是禁止那,格式合同单方减损自主选择学习权,是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招生志愿确认表(承诺书)》上标注一句“准备选择眉山市外学校就读的考生,请不要填报眉山本地志愿”,那该多好啊!至少今天就不会产生众多的纠纷,影响众多的学生家长!这难道不是一种失职!

四、眉山市教育局现在不仅未及时纠正眉山部分高中的错误,而且还在犯程序上的错误。退一万步,按眉山教育局的说法,是市外高中违规招生,按《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凡属跨市(州)范围违规招生取得学籍的,其学籍无效,由违规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取消。”再即使,外市教育局发文件违规招生,也不该眉山市教育局处置!法治政府要讲程序正当!逾权即是违法!

综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再三强调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尊敬的领导,我们在此郑重地向您提出请求,请您及时纠正眉山教育局的错误,尽早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正当权力!这件事已让我们寝食难安,忧心如焚?

眉山市初中2017级毕业生家长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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