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南充辰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与“四川仲钧空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简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劳务合同”。合同约定以每平方米1400元的单价在原同合乡,宏源乡,灵仙乡,壮溪乡,周家乡,石盘镇共2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外业调查、内业建库及相关工作,由于作业工作优良后又增加了两个乡镇,实际工作量达到310平方公里。但由于政府政策反复修改导致数据的返工的次数很多造成严重超支。举证反复导致最终人力成本大量增加,在工作过程中仲钧公司也找了很多举证人员来参与举证,但举证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给举证人员,但目前“四川仲钧空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解除我们的劳务合同,但是却又有很多举证人员找我要三调举证的钱,2020年8月4日我甚至被7-8个人限制人生自由。由于没有收到最低能够维持生产的费用导致目前我公司生产经营严重受影响,就连打官司的成本都没有。所以请政府出面主持公道。希望能顺利解决。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简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于2018年10月9日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四川仲钧空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三江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1月7日与上述单位签订《简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关于您来信中提及与“四川仲钧空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简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劳务合同”属于您与四川仲钧空间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劳务纠纷问题,建议您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