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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电瓶车违法的问题,以及交警三分队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4 15:08 已回复

本人于2020年5月9日上午9点左右,于锦江区盐市口街道大业路往梨花街方向,非机动车道内,被一辆超速行驶的大型电瓶车从后面撞倒,造成四肢挫伤以及面部多处挫伤,肇事者扬长而去。我第一时间报警,大概5分钟后过来两名交警,带我去附近的派出所查了一下监控,告诉我先去医院处理伤情,再去该街道的管辖处锦江区交警三分队报案。

于是我去医院做了伤口清创及缝合,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于下午三点左右来到交警三分队。

接待我案子的警官,态度很不好,说话不耐烦,没有一点最基本的对受害者的同情心就算了,就仿佛我是肇事者一样。后面做了登记,告诉我回去等消息。过了几天我也确实接到了该警官的电话,告诉我当天的某个监控有个什么问题,没拍到肇事者。然后截止到今天为止,就再也没有消息。期间我打过电话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询问,也数次打市长热线求助,无果。

我们知道成都一直以来都是争创文明城市,全市号召加强治安管理,大运会也即将在成都召开,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成都的发展努力添砖加瓦。然而在这样一座全国名列前茅的新一线城市,市中心的位置,青天白日,天网监控密布,居然会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且无法找到肇事者,这是我无法理解的。

如果违法的成本这么低,大家都知道交警不会管,是不是以后这种现象会更加猖獗?人民的道路人身安全如何保障?我们该怎么相信人民警察?受害者有什么错,却要承受身心上的痛苦,肇事者却逍遥法外。

所以我提出3点建议:

1,加大对电瓶车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侦查及处罚力度,坚决维护受害者人民的权益,同时也能对潜在的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事实上现在机动车都非常规矩,因为监管力度大,非机动车的威胁反而已经远远大于机动车。

2, 加大对无牌上路电瓶车的治理和处罚力度,现在路上跑的电瓶车,相当一部分连车牌都没有,这种电瓶车是极大的潜在威胁。

3,2018年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在推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但是为什么现在为止两年过去了还是有这么多套牌或者使用过期拍照的大型电瓶车在路上跑得飞叉叉?如果不能取缔,是否应该考虑让这些车主为自己的车重新备个案? 因为往往这类车速度极快,且安全意识极差,造成的威胁也极大。


恳请市长大人为民做主,为人民的人身安全考虑,能够尽快有保障性的政策落地。

感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29 14:3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2020年05月09日09时00分,未知名驾驶未知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由盐市口方向沿大业路右侧非机动车道向梨花街方向行驶,行驶至锦江区大业路129号前路段时超越前车过程中,与前方同方向同车道内行驶的投诉人驾驶的川A257***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投诉人倒地受伤。事发后未知名驾车逃逸现场。接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进行调查,并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视频,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监控视频未拍到未知名驾车驶离后的完整方向,目前无侦破条件。2020年06月05日,投诉人在交警三分局事故大队向办案民警提出申请书,要求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办案民警于06月08日制作出第51010442020001397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并送达给投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确定:投诉人无责任。
办案民警当面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告知他就目前此案无侦破条件,一直在调查中,如果有进展,办案民警会通知他,投诉人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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