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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914住房新政,对二手房交易中的人带来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ndyperky  2020-09-24 13:21 待回复

领导好!成都在9月14日出台了房产新政《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及政策附解。根据政策附解,在新政之前签了合同,支付定金或房款,因客观原因未网签,可执行旧政策,满二免征增值税。但是今天看到住建局对网友提问的回复,又添加了一个条件:同时要满足在新政实施前已经满2年,如下:
“如果在新政实施前已经有相关的定金交付或合同签订,同时满足在新政实施前交易的房产已经满2年,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网签和过户延迟,可以在递交相关原因的佐证后,认定为按照过去的规定执行。关于这部分,税务部门有相应的要求,可以到办理交易的相关窗口咨询。
但如果约定的过户时间在新政之后,且拟将交易的住房也是在新政实施日之后才满2年或其他售出的限制条件,相关税费则要按照新政缴纳。”

我的情况是,在9月14日前签署合同并支付定金,约定等房屋在10月15日满2年再网签过户,同时还预约了10月12日还贷,时间刚好吻合。但是现在成都住建局又新增了条件,要求在交易前满2年,这对我们来说在签署合同时并不知晓,并且这个额外的要求也是在新政附解中未提及的,相当于成都住建局又额外增加了条件。这样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头疼的问题,都很难去承担这额外的增值税税费,存在解决的风险和纠纷。

我相信很多人和我存在相同情况,所以我的建议是,不应该把“新政实施前交易的房产已经满2年”作为条件,否则会带来非常多的纠纷,对9月14日前二手房买卖双方来说都不公平。希望领导考虑市民实际情况出台政策,保障大家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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