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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子女上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3 11:40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在郫都区海骏达买了房,老婆也把户口搬到郫都区文信路了;但我和子女的户口还在农村,请问子女能在郫都区公立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27 09:41

刘凌: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反映的孩子就学问题,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您已在郫都区郫筒街道海骏达一期购房居住,您爱人的户籍在郫都区,您和两个孩子户籍在眉山市,大孩子现在郫都区读小学三年级,小孩子2022年秋季要上小学一年级。现提供以下三种入学政策供您参考。
一、户籍儿童入学。如果您将孩子户籍迁入郫都区郫筒街道,就读小学一年级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核,则划片入学;如果是中途转入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则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按迁户时间“先迁先安”、空间距离“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置在公办学校。
二、随迁子女入学。我市及我区明年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暂未出台,现将我区2020年随迁子女政策供您参考。
根据《2020年郫都区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符合政策的统筹安置入学。提交申请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申请人未办理居住积分,则申请人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⑶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郫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6)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特别提醒,明年开始社保和居住满一年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5月1日。
二是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镇政府)文教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4)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三、选择民办学校入学。从今年开始,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均采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电脑随机录取,所以您的小孩子届时可按照当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参加报名。
2020年9月25日,郫都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交流,您表示满意。
  若您还有其他入学方面的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8793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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