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致和镇在无法提供征地批文,哪级单位征地,征地批复时间的情况下,私自征收致和镇梅花村2组354.166亩土地,到投诉今天2020年9月23日止,致和镇政府仍然拿不出征收土地批文,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批复时间,致和镇政府为一己私欲,私自征收梅花村2组集体土地。
来话信: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致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第七条关于健全征地程序的规定,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0日在来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对彭府发〔2020〕5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且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已公布彭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彭府公〔2020〕5号。该情况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向来信人进行电话通知解释。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