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我是2020年7月30日买的一套高新的二手房,交了定金、网签合同系统拟定了,约定房子于11月底满两年后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办理各类贷款手续等,那现在这种情况满2年过户时,是否按照原有政策执行,满2免收增值税?毕竟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要额外收税估计要和卖家扯皮。
市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如果在新政实施前已经有相关的定金交付或合同签订,同时满足在新政实施前交易的房产已经满2年,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网签和过户延迟,可以在递交相关原因的佐证后,认定为按照过去的规定执行。关于这部分,税务部门有相应的要求,可以到办理交易的相关窗口咨询。
但如果约定的过户时间在新政之后,且拟将交易的住房也是在新政实施日之后才满2年或其他售出的限制条件,相关税费则要按照新政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