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东部新区有不有相应政策,一家人土地以占完,都是农村户口,买社保只买了2个人。然而本组另外一个区域的土地占后,又开始买社保,不考虑已占完土地的家庭,而有土地、继续生产的家庭购买其社保,是否有失公平了。占完土地的家庭已经无法在继续劳作生产,而有土地的家庭已经全部购买社保。请问下有不有相应的政策法规,给失去土地又无社保人群的一个交代。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征地拆迁人员农转非参保工作由国土部门根据征地批文核算涉及村组人员农转非指标数,由镇(街道)指导村社,推选本村、社参保人员。
以上情况,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为您进行详细的解释,您若有疑问,也可咨询所在镇(街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