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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新生儿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2 11:56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们是西航港街道已拆迁已安置人员,2017年4月签订拆迁协议2020年6月交付安置房,签订和交付安置房的时候给我们说新生儿在交付安置房之前出生并上户都会安置新房,我孩子在2020年1月出生并上户,但是现在就说新生儿头胎没有安置房,我想请问一下我们的孩子还能拿到安置房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28 14:53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西航港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留言人为街道川大教职工配套用地拆迁项目拆迁户。该项目于2017年4月实施,执行的是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都市双流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双府发〔2016〕3号)和《双流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双府发〔2009〕30号)文件标准,同时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川大教职工配套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该项目安置于临江丽苑三期C区,目前街道已遵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按协议内约定人员数量进行了安置。关于过渡期间新生儿的安置问题,在街道制定的该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中已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街道将适时依规予以落实。感谢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社区发展办咨询。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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