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处已形成平交路口,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16)相关标准,故根据双流区市政设施建设 “投、建、管”三分离原则(即由区政府投资,区国有平台公司进行建设,再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将对该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需求按程序逐步上报。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27日,通过69268901与留言人联系,留言人表示知晓。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