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韩某碧)是广元市苍溪县云峰镇陈石村村民。现反映四点问题。
一、村干部违规更改我家承包地,并藏匿土地证数年。被发现后,拒绝纠错。并以建房为要挟,让我把土地分给城市居民石某芳做她全家的坟地。
二、石某芳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建房、霸占土地修路无人管。我家房子已成危房,村干部却百般刁难不给批建房手续,违法行为畅通无阻,守法却寸步难行。
三、村干部包庇违法行为,在政务信箱内撒谎编故事。
四、我因阻止石某芳侵占土地修路,被石某芳聚集的7、8个人围殴,却没有部门能够主持公道。
今年,将开展全省土地例行督察行动。近期,四川省还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请领导甄别和调查,纠正农村基层的土地违法问题,制止强行占地的强盗行为,还农村一片安宁。
涉及人员:樊某惠、石某星(为本人的公公婆婆)
石某芳(城市居民)
石某佐(原村支书)
我和家人长年在外务工,家里的旧屋己垮塌无法居住, 2017年我打算在自留地建房。
我家自留地因集体修公路占用2.5米宽,当时的老书记说:“你家以后建房若地基不够优先划拨新地基,因为你是为集体利益作出了让步。”
但农转非二十年的石某芳在2017年违规建房。石某佐说我家后门子地是石某芳的,要她同意才能建房。
石某芳户口农转非已20年(1997年石玉芳全家户口迁到了云峰镇、2015年因在苍溪县城买房户口迁到陵江镇)。
农转非后,其原名下的自留地,包产地、责任坡悉数归还了集体机动调配,房子被石玉芳自行拆除,宅基地空出。
农转非后不能在农村新建房屋。但违法建筑就在村干部家跟前建了起来
原村支书石某佐对我说:“你找到天上去有啥用,万丈高楼还是从地起,都是我下面说的算,你就是找到习、大大那去也没用。”
大队与云峰镇政府调解数次,在会上表明:石某芳建房属于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1日,石某芳占用后门子地违法修路,村干部默认违法行为,无人阻止。我出面阻止,被石某芳一众,七、八个人围殴。当天,110出警到现场。
医院诊断:头顶、右侧胸壁、下腹部腹壁、双上肢及下肢多处挫伤。
几年过去,石某芳的违法建房与强占土地行为仍然没有任何处置。基层干部还把原本的承包地给石某芳做全家的坟地。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经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实,您和石某芳因修建住房的用地问题,双方产生矛盾纠纷。苍溪县云峰镇政府、陈石村“两委”分别于2019年5月21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9月9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协商调解,但双方均对调解方案不接受不认可。2020年3月31日,石某芳在硬化入户路时,您出面阻止,双方吵骂并动手,随后都拨打110报警。苍溪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随即到现场出警,对纠纷双方进行了调查处理。
2020年9月23日,云峰镇政府镇长、陈石村第一书记、县自然资源局驻云峰镇工作人员、陈石村“两委”干部和您夫妇二人再次就建房问题协调处理。经沟通协商和现场选址,最终选择在陈石村三组非基本农田“庄房田”拟做建房用地,您查看后,同意在此建房,村组协助您进行了土地调整兑换,随后,国土和农业部门将尽快为您办理建房手续。您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
感谢留言,若还有不清楚的,请致电云峰镇政府详询(0839-528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