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成都购房新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成都购房新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1 23:29 已回复

成都颁布的购房新政增值税又原来的两年升级五年,这个政策一刀切,导致很多刚需买家也收连累,地方政府下文件也要考虑合理性,凭什么人家之前已经有交易了,政策出来,就要强制收税。难道纳税人的合同不受政策保护,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吗?房住不炒,这个是利民政策,但是也不能因为一刀切,让契约精神成为谎言,购房者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呢?目前全成都各个区连一个统一的标准都没有,给种踢皮球,这就是纳税人应该获得的待遇?请问强制收税我给不起怎么办?节约违约金怎么办?想不在你成都买房都不行?这就是成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24 09:40

市民:
您好!您对我市购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的相关意见建议,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为坚定不移地推进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在学习借鉴深圳、无锡和沈阳房地产市场调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购房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是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完善政策调控的实际举措,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了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