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麻烦问一下关于拆迁安置的相关问题。我是简阳市董家埂镇马黄堰村8组村民,18年因危房申请过度,老房子已被推掉,现在属于有户无房,在外面租房住。想问下领导我们这种情况是如何安置呢?有一些什么相关的政策吗?烦请解惑为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董家埂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房屋已申请D级危房过渡居住,根据成高规土建[2017]59号文件《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空港新城区域农村住房建设禁建区范围D级危房过渡居住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第五条规定:“申请人现有住房拆除后,由申请人自行解决过渡期居住,并按以下标准发放申请人住房过渡居住费用:从住房拆除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按100元/人/月,13-24个月(含24个月)按200元/人/月,第25个月及以上按300元/人/月。”对原有房屋勘测资料作为今后拆迁补偿的依据,故农户需等待征地拆迁后才可享受房屋安置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24日10时2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