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简阳市草池镇群力村人,(现东部新区),2012年结婚,女方成都市清白江区人,现在户口能不能迁往我这边(东部新区)?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您申请将您市内户籍妻子迁入您户籍所在地,申请入户地房屋为您父亲,您父亲已过世。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关于“市内移居原则”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请您确定清楚现房屋所有权,待符合条件后持“市内移居”所需全部材料到“三岔一站式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22日13时58分,与您现场告知,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