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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同一责任人违法分包三个土地整治项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1 16:02 已回复

尊敬的政府领导:我们是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于2018年6月在广元市剑阁县的义兴乡、城北镇、元山镇三个地方施工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整治项目。义兴项目中标单位为四川省蜀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马金燕,工程中标合同价1447.98万元;城北项目中标单位为广元市天鑫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李建波,联系电话:13881268887,工程中标合同价1434.57万元;元山项目中标单位为四川康惠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康芹,联系电话:18981200666,工程中标合同价1676.01万元。三个土地整治项目同时委托于一个实际施工人唐庆元(自然人)。三个项目直接施工人唐庆元由于2019年工程资金拨付严重滞后,加之中标单位疏于监管,严重失职而拖欠我们在三个项目上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合计达千万余元。唐庆元由于工程资金短缺,到处借外债(或高利贷)维系施工,将工程款私自挪走用于偿还债务,但所偿还的债务涉及金额巨大,无力偿还的他于2020年1月16日在江油市自杀身亡,从而拖欠我们的工程款也就下落不明,由于该责任事件直接关系到建设方国土资源局,于是我们多次上请国土局出面联系相关中标公司给我们进行解决,但是两个责任单位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敷衍,以一种“踢皮球”的方式进行搪塞推脱不作为,事情至今并未得到任何解决。 2020年春节前,由钟瑞县长召开了相关单位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但只是为了春节保稳定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对我们机械、材料及人工并没有进行解决,也未作出解决方案,时间已经过了快半年,我们多次找国土局、信访局、中标公司等相关单位,均没有任何答复,于是我们上书县纪委希望能够得到帮助解决,但是时至今日也没能给我们解决! 以上事件描述都是有据可查,希望上级领导责成相关部门组成专案调查组彻查此事,及时支付我们的血汗钱,能将此事圆满解决,还我们人民群众一个公道,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现在我们所有人都希望政府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26 18:41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
经核实,剑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联合督促。目前,元山项目已完成债务认定并与大部分债权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完成兑付;义兴、城北两个项目仍在核实中,大多数材料供应商、机械施工方没有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因劳务总承包人死亡,造成账务核实十分困难。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工程款按进度支付80%,剩余20%工程款将在工程完工、验收结束,且在三个单位核实清楚债权债务、各方认可的情况下予以拨付。对于后期确实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债务,建议各方依法起诉维权。
据悉,2020年9月11日,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城北项目中标单位与债权人协调会,并与您的代理人现场沟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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