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万春路二段靠战备渠南路段,每次在占道停车停车时停车位管理者都要求先给停车费4元及以上。问其收费标准回答2元每小时,未停满1小时回来找其退钱态度相当恶劣。
公司已就万春路停车管理员强行提前收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停车收费管理,不得强行提前收费;并责成该处停车管理员对服务态度立即进行整改;公司允许停车管理员在征求车主同意或车主主动提前缴费的情况下才可提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