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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如何查询前夫房产信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0 22:59 已回复

成都市不动产中心拒绝我查询前夫房产信息(婚姻关系存续期的)。拒绝的理由是:要我证明这套房子和我有关。法院也需要我有房产信息证明,才能起诉分割房产。我们普通老百姓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到底有多难?你们主管部门整那么多条条框框来为难老百姓啊!有政策也不能一刀切嘛!像我这种情况的老百姓应该也不少吧!请你们告诉,我该怎么办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23 14: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如何查询前夫房产信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相关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同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二、关于查询申请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80号令)第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查询主体;(二)查询目的;(三)查询内容;(四)查询结果要求;(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及第二十条:“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二)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三、服务网点。您可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至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东办证点(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后子门办证点(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或城南办证点(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申请查询。
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9月21日10时4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成都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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