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南溪区 » 户口簿住址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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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户口簿住址被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0 17:16 已回复

派出所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把户口本住址篡改,希望书记能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公安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17 15:10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您的户口由留宾镇团结村被迁移到长兴镇幸福路669号,当时留宾派出所归属长兴镇代管,长兴镇幸福路669属于城镇属性,而留宾街上都只属于乡中心区,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 47号)、《四川省公安厅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3) 60号)以及2017年省厅治安管理总队《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范》(一)、 (二)等文件要求,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城乡分类为城镇的户籍人口严禁迁移至城乡分类为农村的地址上。所以您的只能迁往长兴镇社区。您几次到装石派出所咨询,派出所户籍民警很明确的答复了您相关问题,也愿意将相关文件拿给您解读。将熊龙菊户口迁移到城镇,有省厅文件作依据,不存在违规办理户口迁移的问题。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所以无法将熊龙菊户口迁移回团结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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