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
最近成都新出的9.14房产新政规定,免税从2年提高到5年。但是实际交易中,我们是9.14之前就签了购房合同,缴纳了定金,还帮房东还了尾款 合计支付31万了。现在就是房东还没有解押,就等这些流程走完就差不多11月我们就准备去过户了突然的政策,要从2年提高到5年,我们没有任何的准备,
【9.14新政前,已经签了合同给了定金,但是约定好满2年再过户的人,不在少数,他们交易达成的前提,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这5个点的税费,现在突然多了这个东西,那么问题来了,该谁出? 打官司该怎么判?】
如果房东出,那房东的预期售价根本不包括这笔巨额税费(300万的房子,15万的税费!!!),房东觉得损失了,不会同意;
如果购房者出,那购房者的预算里也是不包括这笔税费的,也不会同意;
如果合同终止,请问平明百姓谁又能一下拿出30多万出来,势必就是走法律程序,这么多这种情况的人,要我们如何处理?怎样处理?
希望相关领导和政府部门在指定政策时,不要搞一刀切,要多考虑实际情况。如果真的一刀切,会在买卖双方中产生大量纠纷,因为类似情形不在少数。
只希望领导们能够给大家一些缓冲期
如1:2020-9-14号之前签订了合同,能够提供交易证明的,房子如果没有满2年的 只要之前有交易证明的都享受满2免增值税的政策
2:2020-9-14号之前签订了合同,能够提供交易证明的,房子如果没有满2年的 在2020年12月31号之前办完手续都享受此政策。
请上级领导们关注我们这群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