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刚从贵省旅游回来天津市民,因为我们久闻贵省是天府之国,所以带上亲人与同事共4人,参加了9月11号四川中国青年旅行社锦华分社组织的5天4晚品质游(实际行程只有3天),在报团前我和同事一起与旅行社的同事通过电话详细了解了行程,而且特意问了是否有购物并得到无购物的回应后才交的定金,之后便从北京直飞成都。但实际是旅行社一共3天的行程,最后1天却是全程购物!最后1天先被导游带到了一个卖昆仑玉的玉器店,虽然自己觉得对旅游购物已经不感冒,但是导游在车上不停的说购物而且会给人一种如果不买点东西就没有大爱和格局的感觉,加上自己本来就想买个玉镯,而且店里赫然贴着“30天内无人为损坏包退换”的字样,想着看看也是可以的,反正30天内可退换。当时在店里看上一款手镯后导购、导游、司机都在很说好看,说可以入手、就它了等话语,同时导游也帮了忙,最后花了13000将手镯拿下。虽然之前想买玉镯,但其实自己根本不懂玉,所以旅游回来后也上网查了一些资料,发现玉分很多种,而自己一直想买的是翡翠!所以在19号联系了旅行社,旅行社导游说她在车上说的是30天无任何质量问题包退换,导游那一天在车上都在说购物的事情,是否说过我根本不记得,但是现场那几个字我肯定不会记错(但是我当时并没有拍照),而且通过线上了解贵省是否已出台了30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政策,允许消费者有“冷静期”“后悔期”呢?现在我已经联系贵省12345帮忙协调解决,同时旅行社也有其他同事介入,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回应。所以,在此恳请四川政府的各级领导帮帮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维权。能帮帮我们联系退款。让我们这些追逐着四川美景去的人,都带着愉悦的心情欣赏四川的美景,而不会因为这些而心情郁闷,无心之后的旅游。我们将不甚感激!
已在市长公开电话收取此件,该件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