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二手房交易新出的政策满二免增值税改为满五,我们9月6号收到买方打的定金,9月8号买方用首付已经帮我把银行的抵押还清,但9月14日印发了通知说满二免增值税改为满五,我们与买方约定了9月27日房产满2年过户,这种情况下买方算在二年交增值税优惠之中吗?而且我们9月14日已经办了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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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新政9月15日00:00生效。《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其增值税缴纳仍按之前政策执行:1.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已为购房支付相关费用,具备合同网签条件,但因客观原因尚未完成合同网签的,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2.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通知》印发之日前的。关于上述“客观原因”的满足条件,由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需具体认定,请您携自己相关凭证到窗口审定,包括限售限购审定以及实际交易行为审定(通过中介成交的由中介统一办理)。限售限购审定包括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等资料,实际交易行为审定包括新政前签订的合同、资金支付凭证等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