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圈层户口,出远门工作,在技术行业工作十几年,念家乡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咨询大成都范围内的无房户拥有全区购房资格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第二条:“购房人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已满24个月或虽未满24个月但已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规定,经向您了解,您为金堂户籍居民,在非本市范围稳定就业,其家庭名下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目前您不具备在我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资格。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21日17时43分通过电话联系您,并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