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芦葭镇原惠临村十社员,我社于20l7年12日机场夹角搬迁,我们的土地属于流转,但是从19年下半年起我们的土地流转费到现今都没有给我们,请问领导何时能给我们兑现?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系夹角自愿搬迁项目第四、第五期(2019.9.1-2020.2.28、2020.3.1-220.8.31)土地流转费。目前,第四、五期土地流转费还未拨付到镇政府,待款项拨付下来立即支付到村民账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23日13时1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