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全款购买绿悠城公寓,当时小时说2020年5月底之前交房,后因疫情推迟到8月底,但是现在9月中旬了,依旧没交房,真个公寓玻璃幕墙从购买房子的时候就一直是原样,根本没有进行施工,请问何时能处理好
网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交房问题。
成都祥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百商绿优城”项目,2018年1月取得预售许可,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因开发企业与施工方经济纠纷,项目未能按期完工,后再次受疫情影响,交房再次延期。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2020年7月21日,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我局质监站进行了监督,五方责任主体均签字盖章,并出具了正式的《竣工验收报告》。
二、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双方应按合同履行各自权利义务,有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可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采用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9月25日15:30通过电话告知您,您表示理解。
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