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要求致和镇政府和梅花村村委会提供梅花村2组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梅花村村委会表示征收土地不需要征地文件,不需要村民同意,致和镇政府也明确表示土地已征收,却提供不了征地批复文件,那土地是被哪级征地征收?征收批复文号是多少?批复时间?批复面积?是否征收土地不需要征地批复文件?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致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第七条关于健全征地程序的规定,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0日在来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对彭府发〔2020〕5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且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已公布彭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彭府公〔2020〕5号。该情况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向来信人进行电话通知解释。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