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分户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分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17 00:36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我家户口上一户8个人,我夫妻二人和两个孩子,父母,还有我姐和侄女共8人,住房面积只有二百左右,我姐结婚户口没有迁出,侄女上户也和我们一起,现姐姐一家有自己的住房,请问我们可以分户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18 11:4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您申请和您姐姐同址分户,您与姐姐现只有一套住房,您姐夫住房已拆迁。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关于“立户原则”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生活居住再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
根据您所述情况,您不符合“立户原则”,无法办理分户业务。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17日14时4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9月1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