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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金堂江岸在水一方物管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16 10:42 已回复

成都金堂江岸在水一方小区物管不作为,小区600户左右的住户,平均一年每户的物业费是1000-2500左右,我于2017年自购房屋搬到在水一方,2018年家里面的门被撬过一次,自此之后我在业主群里面也是提及很多次物管是否能安装门禁的建议,物管没有做任何答复,单元楼门的密码锁也是没有作用,随时都是开起的,整个小区的安保堪忧,2018年的洪峰和2020年的洪峰,物管没有准备任何的防汛物资,业主在群里面话说多了还会被物管移出群,按刁民处理,业主的建议从来都是在无理取闹,态度恶劣,没有做到物管该做的,希望上级领导能公平处此事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22 15:5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汛期来临前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准备了防洪沙袋、防洪挡板等物资,因小区地势低洼8.16洪灾时导致小区被淹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损坏,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8条,《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第4章相关规定,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当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时,由业主委员会作为使用申请人按程序申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我局已指导业主委员会申报使用维修资金时,使用方案、工程预算书、审价报告等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查询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等资料,针对小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问题我局将会同属地街办进行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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