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哈对于昨天颁布的购房新政策, 增值税由满两年免缴变为满5年免缴,我们已经购房的一个情况,我们在购房的时候不知道会出这个新政策才去签了合同, 最近打了网签, 刚好办理下来,时间 9月28号就满两年然后就去过户就不用交增值税了。我们都是小新婚夫妻, 首套刚需房, 对于这房价的百分之五的税到底要不要交, 很是忧心,对于我们普通家庭来说是一大笔钱。 是否可以在新政策前打了网签,房子没满二,但是按网签时间在914以前为准, 按照之前的政策执行!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第十一条规定: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含《通知》印发之日,下同)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通知》印发之日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其增值税缴纳仍按之前政策执行: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已为购房支付相关费用,具备合同网签条件,但因客观原因尚未完成合同网签的,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18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