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协调解决成都圣沅地产公司房屋重大质量问题、成都圣沅佳理物业公司管理严重不规范问题的报告
崇州市委、市政府、问政四川:
一、发生质量事故的具体原因:
1、直接原因:经现场核实,并结合设计图纸发现。由于成都圣沅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唐人街东湖印象1#地时,未按设计要求将6栋1单元直通室外散水沟的屋面排水立管进行上下同位安装,而是在D1户型1层天棚位置私自调整平面定位(图纸定位为22号轴线交M轴线),导致1层和2层管道上下错位约50cm,增设45度弯管进行错位连接,形成堵点和爆点;且未按规范要求在弯管位置加设支撑进行加固,屋面雨水从18层屋面汇集后排下,在1层弯头位置产生巨大冲击力,超过管道连接强度,导致管道脱节、引发渗漏事故、冲毁群众精装房(后附:图纸及现场照片)。
2、间接原因:经现场核实,后期物业运营期间,不履行管理职责,高层建筑屋顶存在占用屋面消防安全疏散区域及公共活动空间现象。产生大量的种植土及杂草,经过屋面有组织排水汇集后,进入D1户型的屋面排水立管弯头位置,排水不畅,形成堵塞和高压水柱,导致管道超压胀裂和渗漏,引发群众精装房木地板受污水发泡、墙纸发霉、家具家电损毁及群众消防疏散人身安全等问题。
二、目前情况:截止目前距事发之日起已经10多天,造成的经济损失预估约10万元以上。关于成都圣沅地产管道安装工艺质量不合格问题、成都圣沅佳理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双方相互推诿、拒不整改、延误抢修,并且均明确表示不承担任何管理及经济等责任。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物管公约》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给排水安装工程只有在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才对2年的质保期有效,责任方不应曲解法规、怠误时机,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化。
三、请求事项:现恳请市委、市政府委派负有公共服务、行政监管的主管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协调解决群众民生问题;并责令责任方限期对损害的物权,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后附现场照片;
网友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唐人街东湖印象小区修建于2009年,于2011年交房。收到你的来访信后,我局信访办于2020年9月18日会同市场科、质监站、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等科室,召集开发商代表、物业企业代表和你共同参加协调,为你们的协商搭建平台。你的第一诉求质监站根据开发企业提供的图纸资料已经给了你回复,具体经过与您和物业公司的协商,现由物业公司调取设计图纸,若原设计图纸有相关部位设计大样图,则按照大样图进行技术判定,若原设计图纸无相关部位设计大样图,则按照相关规范和图集进行技术判定。
以上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9月21日15时45分左右拨打电话联系投诉人,将以上情况告知投诉人。
你的第二诉求提出由于物业公司后期运营不履行职责,间接原因造成落水管道超压胀裂和渗漏,引发受损等情况,要求30年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企业现场提供了你的房屋信息以及你签订的物业相关资料,并对你的房屋装修情况作了说明。你于2017年购买6--1--101原业主李泽民的房屋,2017年10月19日变更。于2018年3月1日在住建局办理了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备案,4月23日在物业中心签订了装修承诺书,该户的落水管就在阳台位置,其中承诺书第10条就约定了(不封闭阳台,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由于你向物业提出要求,需要封闭阳台,并向物业企业签订了《业主自愿封闭阳台承诺书》和《阳台封闭责任书》,物业企业坚持认为,由于阳台落水管是不容许封闭的,如果没有封闭,出现爆管现象物业是能及时清除排危的,绝对不会出现受损情况,按照《业主自愿封闭阳台承诺书》和《阳台封闭责任书》约定应由业主自己承担责任,物业企业不应承担责任。
对于你们提出的诉求,我们已经进行了协调,如果协商出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建议你们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