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关于城镇职工医保等待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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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建言】关于城镇职工医保等待期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15 09:5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留言。

       我是邛崃市某街道一负责医保参保登记的工作人员,根据今年新政策(新文件)的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能同时购买,现在有群众反映,有部分人员是今年下半年才参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在就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一年等待期,在等待期内不能享受医保保销,而现在谁也不能保证谁不生病,万一在等待期期间生病,发烧感冒还好,如果生大病需要花费几万甚至几十万不能保销的话会给一个小家庭带来多大的打击。中国的国民状态现在这么好,不会因为老百姓看不起病退后吧!但是如果不能享受医保报销那么久有可能出现该情况,所以,请领导仔细斟酌,避免此情况的发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18 11:04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时购买问题,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规定,同一参保人不能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照成人社办发[2015] 242号文件规定,已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城乡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就业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没有12个月待遇等待期。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9月15日16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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