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下午,我从蒙顶山返回成都时,准备去百丈湖看看,出了高速约300米样子,左手边几个很大的字百丈湖旅游开发区,于是左拐,由于该旅游公司在公路上私自圈地设置了一条长约50米左右的水泥桩且无任何警示标志导致我汽车碰撞并损坏,事情出后,我立即报了警,在等待警察时及警察来后,前后共聚集了几十名围观的当地群众,其中有群众称此处已多次发生汽车碰撞水泥桩的事故,并对此设置的水泥桩相当不满,因为此路此段本来很宽(大概20多米),但被百丈湖旅游开发公司私设水泥桩圈占,而路宽就只剩不到5米,此路通行的大货车及摩托车、电瓶车非常多,当两辆货车会车时,旁边行驶的摩托车或电瓶车必被擦挂(碰撞)甚至出现伤人死人事故,老百姓怨声载道,如此危险的路段居然是人为造成,我感到非常震惊,我向当地老百姓承诺,为了大家的通行安全,为了不再发生汽车碰撞水泥桩,不论反应到何级,一定要把这个安全隐患除掉。造成我车辆损坏,应由此桩设置者赔偿。联系电话13666139001,请处理部门联系,每次信访均无人联系,再不处理,就直接向纪委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