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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成华区成电花园一区成立业委会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14 18:48 待回复

四川省住建厅领导:

你好!我们是成都市成华区桃源街35号(成电花园桃源苑)业主。

我们小区是2002年规划建设,2004年交房。2005年成立第一届业主大会。由于我们小区大部分是一个单位的职工(不是全部,有部分是另一个单位的),当时的成华区房管局(现成华区住建交局)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国务院2003年379号令、成都市1998年65号令、1999年四川省119号令)、所有设施设备完全独立、在有业主明确反对的情况下,成华区住建交局把我们和文德路211号成立了一个业委会。

导致2018年5月两个小区进行物管费涨价的投票中,在我们小区三分之二业主不同意涨价的前提下,由于我们小区人数较少,也被迫涨价。

   2018年5月部分热心业主就向当地政府指出,2005年两个小区共同备案成立一个业委会是完全错误的。随即向当地政府提出单独成立业委会的要求。当地政府回答“要我们和文德路211号一起投票表决是否单独成立业委会”的无礼要求,被我们严厉拒绝。在我们据理力争下,在业委会到期后的次月2019年11月在小区张贴了筹备组公告。由于第一次准备不充分筹备组没有组建成功。

2020年4月我们再次要求张贴筹备组公告,可惜直到今天也没有再次张贴筹备组公告。我们多次向当地政府、纪委反映情况,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为了摆脱2005年成华区住建交局的错误,在次期间政府方提出了很多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让我们瞠目结舌!比如,在两个小区投票分不开成立业委会。等365天才能张贴筹备组;进行建筑区域划分等等。让我们业主义愤填膺!荒唐至极!

难道政府的错误需要我们老百姓买单吗?

我们离被迫涨价已经过去2年多时间!

现在我们要求成都市成华区住建交局纠正2005年合并成立一个业委会的错误。追查2005年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赔偿我们两年多被迫涨价的经济损失!

    谢谢!

成都市成华区桃源街35热心业主

王籣   联系电话    15108240599

邱江、 联系电话    136 7803 2262

马静、 联系电话    182 2763 5037

朱晓华 联系电话    135 4011 8776

20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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