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城市居民,于2018年5月于成都市双流区远大林语城南庭购买该精装商品房。
当时因政府部门主推精装修房屋,基于对政府政策的信任及政策的拥护,购买精装修商品房。 但是谁知出现以下问题:
1、样板房进度缓慢,未按照《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 3.1.4条规定完成样板间及验收,便开始大面具精装修,区住建部门对此不进行任何监管,多次与会沟通协商也不予以回复;
2、装修用材质量差(门窗未交房都生锈,电视墙装饰框材质是那种粉粉压缩的板材,跟几千一平的价格鲜明对比),但区住建部门仍旧对此不进行任何协调,强制打压购房业主;
3、消费知情权--一房一价(目前合同中有一部分地方使用的未标示品牌型号:如石材、墙板等;且全部未有价格);
4、质价不符问题:精装房推出许久,其他省份都出台了约束政策,请问四川好久才能作为。三十多万的装修价格,现在的核算为六万左右,是否合理。在进行多方沟通会议中,区住建部门歪解装修价格计算标准,处处维护开发商权益,置老百姓利益于一旁,是否能由住建部门提供可供装修成本价格核算的单位,以供业主进行重新核价;
5、样板间问题比较多(已反馈开发商),也同样遭到住建部门压制,同样配合开发商打太极;
6、开发商宣传小区人车分流,但是以报建为由修建地面停车位,欺骗业主。开发商告知在过审后会予以拆除,如果拆除后,车位配比不足,则存在欺骗行政单位的行为。住建部门对此不闻不问,任由开发商我行我素。
试问我们监管部门是否有对样板间进行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没整改是否进行了执法跟进。
另外:
(1)12500元/平方的价格(约9900元清水价+2498元装修价)。而装修成本最多不超过1200元;无论是装修单项还是整体利润远超过了合理范围; 试问住建部门是否应该对此给与百姓一个说法
(2)通过商品样板间+工程样板间的梳理,样板间暴露出大量问题,既有设计缺陷又有施工质量问题,开发商态度强硬,拒不整改(有业主与开发商沟通的盖章版既要为证);
(3)购房合同本身存在单方面免除责任的霸王条款,且附加了若干强加给业主的所谓“确认书”,诓骗业主承认其装修质价不符的所谓“合理性”,并且该部分内容与主体合同矛盾。试问如此霸王条约是如何通过政府部门合同审核备案
2020年9月4日,由双流区公安牵头,联合多个部门与业主代表开发商进行协商,过程中政府部门人员不停提早退场视若无人,且达成的多项协议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和处理结果。
请针对以上问题依次回复
并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请不要以打太极的方式忽悠百姓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远大林语城施工实体样板间已由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验收。远大林语城三期尚在修建过程中,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需由施工单位在完成自检、整改后,向监理单位报验,由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工程中所用材料均需提供合格证。接到相关信访后,区住建交通局已到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五方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自检和报验制度,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业主通报整改结果。建设单位已多次向业主解释说明整改过程并提供整改照片。质价不符问题:在购房人签订合同前开发公司已在销售现场公示了相关文件、装修明细以及供购房者参考的交付样板间,明示未来交付时房屋的详细情况。双方签订合同时也对房屋的装修价格、装饰装修的标准进行了约定。由于留言人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约定条款纠纷问题,应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