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1.个体户与连锁便利店办理烟草证距离规定为何不能一视同仁?2.前面连续三个月,烟草公司来了四次都说距离不够不能办理,为何突然又可以办理了?3.电话投诉,为何总是各种搪塞推脱?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投诉人彭天琼,为锦江区持证零售户黄成的妻子(许可证号:5101***03879,经营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玫瑰街61号),反映其周边零售户张睿违规办理许可证的问题(许可证号:51010***3996,经营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椿树街663号附10号)。
经核实,新办证户张睿(舞东风连锁超市),原经营地址为锦江区牛王庙巷70、72号,位于成都十七中学旁,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该零售户配合我局开展中小学校周围卷烟零售户专项治理工作,于2019年3月主动关闭该门店并注销原烟草专卖许可证,搬迁至锦江区椿树街663号附10号。2020年8月31日,其提出许可证新办申请,经实地核查,其距最近零售户黄成25米,我局依据《成都市锦江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四条“辖区三环路以外区域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两点间距不得低于40米”,以及第六条第三项“为了公共利益迁址经营,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可以适当放宽间距限制,放宽幅度不超过规定间距的50%”,于2020年9月3日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020年9月15日上午11时,我局安排两名执法人员到成都市锦江区玫瑰街61号商铺现场,与投诉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并向其再次宣传解释《成都市锦江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相关规定,其表示满意,整个过程有我局执法人员摄像、短信征询满意度回信等为证。
下一步,成都锦江区局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解释,提高服务水平,避免办事群众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