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领导,我是郫都区中航城7栋2单元1801业主,自去年3月开始装修到10月份入住中航城房屋以来,多次给物业反馈我家需要物业那边维修的问题,物业每次都是喊登记,等解决。马上快一年时间了,就是没有看到物业行动。我去年还亲自将我家在装修之前开发商防水问题渗水问题拍照视频去找物业的工程部的人专门到家里来看,但是从来没有解问题。后来物业打电话就直接告诉我他们问题处理了,没有通知我现场确认验收,也没有我签字确认,他们就说处理了。今年7月底成都下暴雨,我家客厅窗台和主卧又多次出现圣水情况我通过电话,微信,还有去物业办公室再次说明情况,要求他们尽快处理和解决。物业还是说上报问题,但是到9月12日为止一直没有处理解决。一直推脱责任。无奈只能向城建和房管局领导求助。望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能够督促这个奇葩的物业公司解决小区业主反应的情况。
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系统、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为2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已超过质保期或者因业主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的,则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自行处理。针对您反映房屋卧室渗水的问题,物业企业已反馈开发建设单位处理,另关于反映客厅漏水问题,前期规划客厅外为开放性阳台,因业主装修自行封窗漏水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不予处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物业企业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开发建设单位,同时也将积极做好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