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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秦皇帝锦装修收费与其造价不符合且质量不达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11 10:07 待回复

这套房子对我们蓉漂是唯一一套住房,摇号摇了很久好不容易摇到一套住房,虽然价格高但是摇号不容易,咬咬牙,两代人全部积蓄加亲戚的借款凑齐首付,一家五口三代人着急入住,因为是现房就选择秦皇帝锦购买。一心等着交房早日搬入新家,结果遇到很大的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我们予以解决。 问题如下:秦皇帝锦二期装修收费与其造价评估报告书不符且装修质量不达标1.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秦皇帝锦二期室内精装修工程精装修造价评估报告书》,报告编号:名扬咨字【2020】1050号,第六条,评估结论为:本工程依据户内实际装修内容评估价格,不包含公共区域装修费用,以户内精装修工程总费用(包含其他相关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除以套内建筑面积得出单方价格,经评估平均单方造价为:3786.25元/M2。根据其精装修造价评估报告,3786.25元/M2价格是套内建筑面积装修单价,而开发商实际却按建筑面积对我们收费。我要求开发商退还除套内建筑面积以外,多收的费用,即:退还费用=每套房屋公摊面积x3876.25元/平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中8.7电气方面标准规定: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但本项目78平住宅入户线居然使用6mm2电线,现在高层住宅家用电器较多,且很多功能较大,不符合规范的电缆线材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是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高层住宅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请相关主管部门彻查本项目的各类工程质量问题,并要求、监督开发商整改到位。
3. 开发商违背《合同法》精神,通过要求买方与其签订不合理的补充协议侵害消费者利益(补充协议内容与示范文本规定内容有矛盾)。一是补充协议第三条额外要求买受人“付清应付款”后方可收房,加大了买受人责任,因开发商原因导致的未能及时办理贷款的责任却未做约定,我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交房,逾期交房开发商承担违约金。二是补充协议第五条交付时间与手续的补充约定中,对购房人的收房要求苛刻,甚至是房屋质量不满足收房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强制购房人当日接收房屋,且整改期间还让购买者支付物业费,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我要求开发商承担整改期间物业费用。三是开发商合同内未明确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时限,我要求开发商针对收房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在10日内整改到位,并与业主代表签字确认。4. 目前收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质量问题,有些家内高达200多项不合格问题,严重的如:窗户松动不牢固,卫生间、厨房排气孔未接(甚至很多户连排气洞都没有),厨房卫生间墙砖地砖空鼓率能高达80%以上等。本楼盘不仅装修价格高昂,现在连最基本的质量都得不到保障。个别业主急于入住,出现全部装修敲除重新装修情况,造成极大浪费,与环境污染。现恳请主管部门进行严查,并要求开发商10日内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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