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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求助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10 15:58 已回复

尊敬的县委书记:
我是邻水县坛同镇蓼叶寺村村民熊春容,我父亲熊先明(身份证号513031196912242999)自2017年一直在博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至今,现在于9月3日在李子垭煤矿南二井上班时身亡。南二井委托四川蓥盛建筑工程有限工司,蓥盛又发包给广安博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据了解,我父亲于9月3日早上去上班,安排去到员工宿舍612进行翻新工作,中午与工友一起吃了午饭还和工友一起在乒乓台上睡了午觉,9月4日凌晨1点左右被人发现时已是一具尸体。现场还保持着工作的状态,现保留完好,明显是正在工作中死亡,谢松成所长9月4日,也明确说是工亡。而从我父亲死亡到尸体发现之间没有任何人到宿舍对工作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使我父亲错过了抢救时间,死在房间那么久无人发现!!
我父亲尸体还在殡仪馆里,而现在自从事情发生后,矿厂里先是叫我们等待解决,直到9月7日,游镇长协调,政府法律顾问钟再富律师却说,我父亲的劳动关系确立困难,是法律疑难案件,就是起诉到法院判决也是五花八门。就在同时博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国梅也承认我父亲在博方工作有几年了,长期在南二井工地工作是事实。
博方建筑有限公司一直是一个项目经理陈国梅13548482898出面,但他不能决定工亡赔偿,至今公司都没有派出说话具有威信的人出面来,四川省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四川蓥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也不管。游镇长叫不来他们。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9月7日游镇长叫我到邻水县劳动人事局办理工亡认定手续,等了这么多天,这时我才知道工亡要去劳动局办理手续。邻水县劳动人事局告知不属于他们管辖,是属于广安市。
我们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在都还未脱贫,一直享受低保。而我母亲是残疾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我母亲的住院费是由国家和我年迈外公外婆负担的。我还是学生,现在是大二就读,父亲是我唯一的生活来源和精神支柱,他说只要我想读书,考研也会支持我,父亲的意外去世,使我整个人无依无靠,而现在用工单位一直不出面,事情也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什么时候才能重返校园?!
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各方面的反应让我寒心,作为弱势群体的我就活该感觉被骗被忽悠吗?所以希望您能抽出一些宝贵的时间,能够督促一下相关公司,派出公司里能够解决问题的相关上层人员来使这件事得到尽快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民情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15 18:4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已将该问题转相关单位协调处置,感谢您的留言!
邻水县民情中心
2020年9月1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16 12:10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求助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将地面工程项目承包给四川蓥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蓥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劳务转包给广安博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3日,蓥盛公司负责人与施工人员(你父亲)到达2号楼612房间,将现场漏水情况、操作事项告知施工人员,正式开始施工。2020年9月4日凌晨1点左右,612房间职工下班回家,发现你父亲倒在房间,情况不明,随即通知调度室值班主任,值班主任并按程序报120、110。经法医鉴定已经死亡。
你父亲死亡后,我镇派出所、司法所、政府工作人员、双方代表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多次组织调解。你方认为你父亲死亡是工伤,要求赔偿140余万元。而广安博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认为是自身疾病死亡,只愿赔偿十几万元,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意见,建议双方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目前,你方已委托顿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相关事项。我镇与广安博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多次沟通,但其委托人认为你父亲的死亡不构成工伤,建议你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向劳动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待进行工伤认定后我镇可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你也可直接按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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