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石永镇政府的回复,不尊重事实,美式“甩锅”。理由:1),我购买的建房用地是镇政府场镇建设规划用地,镇政府在规划时已经有电缆线横穿其上空在前。2),开发商何国兰卖地的权利不是石永镇政府授权不属实,试问,何国兰卖地的权利又是谁给的,为什么至今石永镇政府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因此,拆迁电缆线就应该由石永镇政府负责任。3),我购买建房用地所在地村委会无权利卖,镇政府场镇规划建设征用地,并且卖地的收入是镇政府所得(何国兰无偿给石永镇政府建办公楼、给石永镇政府22间房地面积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因此,石永镇政府应该提供我办房产证的相关手续。石永镇政府只图政绩.只卖地赚钱,忽悠老百姓,作为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和执行者,不应该是这样的作为。